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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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作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责为:
1. 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2. 组织对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业务培训工作,对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工作和技术指导;
3. 组织检查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4. 组织开展对全省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 做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专业信息网络在本省的运转和维护工作;
6. 组织编辑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资料,并组织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7.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文件
news_title 关于定期汇总报告和进口药品境外发生的不良反应报告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2007-08-23
news_title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实施细则 2007-08-23
news_title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条文释义 2007-08-23
news_title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007-08-23
 
  公告通告
news_title 2007年第一季度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 2007-08-23
news_title 2006年浙江省各市ADR报告统计排名 2007-08-23
news_title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事宜的公告 2007-08-23
news_title 关于2006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情况的通报 2007-08-23
news_title 关于2006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情况的通报 2007-08-23
 
  处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杭州莫干山路文北巷25号(西湖药监分局内)
邮编:310012
办公室电话:0571-88903245
传真:0571-889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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