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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违法广告保健食品暂停销售的公告

发布部门: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处  发布时间: 2009-07-14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媒体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情况监测检查发现:通化神源药业欣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的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广告中标示多立克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50679)广告在绍兴商务电视有限公司有线信息上违法虚假发布,并且情节严重,主要违法事实有(1)宣传治疗作用;(2)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3)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北京水木博众科技发展中心的博众牌安睡美胶囊(广告中标示清华脂蛋白,卫食健字(2003)第0299号)广告在绍兴商务电视有限公司商务电视上违法虚假发布,并且情节严重, 主要违法事实有(1)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2)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广告中标示双奇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广告存在的主要违法事实有(1)宣传治疗作用;(2)宣传的功效超出批准的范围;(3)扩大适宜人群范围。
     上述三个产品广告违反了《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在浙江省范围内、对金马牌多立克软胶囊和博众牌安睡美胶囊两种产品在浙江省绍兴市范围内均自七月十六日起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同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并在我局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如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在要求停售期间内仍继续产品销售的,一经发现,我局将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处理,请公众予以监督。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区号+9631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8888822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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